《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 250-2019)明确规定:质量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及时掌握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持续提升专业能力与履职水平。这是质量员岗位的法定要求,而非可选项。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及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湘建人教〔2023〕15号)进一步指出:质量员每年应完成不少于24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课程不少于16学时,内容应聚焦工程质量管控、新材料新技术应用、绿色施工与BIM技术集成等前沿领域。
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本地实际,发布《郴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试行)》(郴建质〔2024〕8号),明确本地质量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属地管理、分类实施”原则,要求通过“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学时申报与审核,2024年起全面启用电子证书,与岗位证书绑定管理。
特别注意:自2025年起,未完成继续教育或学时不足的质量员,将无法参与郴州市范围内新建、改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签字环节,其签署的工程质量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相关责任由企业及本人承担。
继续教育内容深度拓展: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配套分项工程验收规范最新修订要点
- 《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DBJ43/T 306-2023新增防渗漏、防开裂专项条款
-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2024修订版)对质量管控环节的新要求
- 智能建造背景下,BIM技术在质量过程管控中的应用案例解析
- 装配式建筑构件进场验收、连接节点施工质量控制要点与常见缺陷识别